你認真計算過平均一天所接觸的廣告數量嗎?你還記得具體內容嗎?
有研究顯示,在1970年,每人一天平均接觸的廣告數量有500則;在今天躍升至9倍,一天有多達5000則,這已是超越人們一天內所能吸收的資訊量。
企業找不到說話的目標?
在新媒體還未誕生前,消費者的注意力非常集中,企業推行產品的方式千篇一律,只需在報刊或電視打廣告,一夕間就能打響自家品牌。而大數據年代的降臨,打散了消費者的專注力,企業開始找不到對誰說話的方向。於是,整合行銷不斷地被討論,希望藉助數為媒體多管齊下的方式,抓住容易分心的消費者,讓他們無所遁逃。
在成長駭客的觀點來看,這仿佛是在浪費時間玩消費者在哪裡的猜謎遊戲。
行銷的本質從未改變
在舊觀念里,行銷是宣傳企業產品的最後一環,它和顧客說話的方式,決定他們最後買不買賬。也就是說,在企業的生產流程中,能否成功賺取盈利和打響品牌,全栽在行銷部門的頭上。
往往令人頭痛的是,現今企業老闆判斷市場商機的方式,多憑直覺和感性偏好,行銷的方式也依循傳統慣例。他們過於崇信新聞曝光率和電視廣告所能帶來的效果,而忽視了行銷的根本:“顧客是誰,顧客在哪裡?”。
“若只把心思放在創造最佳產品以外的事,絕對做不出最佳產品。”
—Evernote創辦人菲爾.萊賓(Phil Libin)
所以,駭客行銷的精神不在嘩俏取眾,而是找到市場適配的潛在位置;不在乎圍觀者的多寡,而是能真實體現在企業的穩步成長率。因此,成長駭客認為行銷部門的功能不只是為產品背書,也不應浪費時間等待顧客上門。反而,應多善用數位時代的多元化管道,用數據的客觀的方式,盡早找出潛在的市場發揮影響力,而不是砸大錢換一時名聲。
生產顧客想要的產品(Make product peple want)
Step 1:找出產品和市場適配性
駭客行銷以Evernote筆記公司為例,產品必須要經過自我行銷的階段,絕對沒有蓋棺定論這回事,它必須隨時能被任何人的挑戰和說出漏洞。因此,企業必須放下身段,隨時傾聽的消費者的意見和所需,模擬顧客或用戶使用經驗的好壞,并在研發開始階段中就列入考量,而不是在行銷時努力包裝,整個局面才可能改觀。雖然會導致較遲緩建立品牌,但成果會相當豐碩。
Step 2:找出吸引集客的駭客術
駭客行銷認為,“讓每分錢都能找到正確對象,發揮最大效果”。在公司找到產品適配后,緊接著便是尋找傳播點(communication unit),讓產品能夠與真正的消費者接觸。駭客們反對舊心態認為“所有人都是顧客”的假象,盡可能尋找早期使用者(early adopter)其中之一的方式,便是利用論壇或是小眾市場。如果是愛車族,他們通常都會上卡提諾論壇、Mobile01、Goo車訊站,或是參加每年的新車試駕會。
Step 3:找出一帶一客的引爆點
之後,便是讓早期使用者成為忠誠粉絲,讓他們為品牌說話的傳道者。這裡的概念類似運動比賽的死忠球迷、汽車迷、Apple迷等等。但產品本身必須具備被分享的價值,才能讓他們形成病毒傳播點(virality),製造圈內話題在網絡分享,影響更高層次的媒體免費報道宣傳,接著影響更廣大的群眾追蹤。
Step 4:找出留客優化點和封閉其他選擇
最後,駭客行銷人必須懂得經營自己的平台,把用戶作為自家品牌的代言人,追求實際的“轉換率”。也就是,要如何留住那些放棄其他品牌,而選擇繼續使用的用戶。例如,BMW的汽車經營公司,會不斷地與舊客戶聯繫,承辦許多行銷活動,如品煙大會、新車試駕、高爾夫球賽等等,拉攏他們前來參與,并對品牌產生熱衷情感。就如Mc Ewen敘述消費者與品牌之間是一種締結品牌婚姻(brand marriage),對品牌產生的摯熱情感(passion)的情感式行銷(emotional branding)。
以上,便是成長駭客行銷人認為新時代的新行銷思維,它逐漸擺脫我們舊有觀念中,認為行銷是產品最後背書人的觀念。相反,在研發階段中就應該考慮各個面向,將行銷、產品研發和銷售整合,利用科學的方式找出真正的消費者。行銷的實際目的還是回歸到真正有興趣購買的消費者身上,正如駭的其中的信條所言:“讓每分錢都花在正確的對象上”。
參考文獻
書目
William J. Married to the brand: Why Consumers Bond with Some Brands for Life. 2005. Published by Gallp Press.
萊恩.霍利德(2016)。《成長駭客行銷:引爆集客風潮的新實戰力》(季晶晶譯)。台北:天下雜誌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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